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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草铵膦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相关要求,对“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草铵膦扩建项目”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,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,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。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草铵膦扩建项目
建设性质:改扩建
建设单位: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
地理位置:莘县化工产业园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
建设内容:项目对现有草铵膦生产线进行改扩建,项目建成后企业草铵膦原药生产规模由500吨/年扩大到4500吨/年。
现有工程: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工程包括:“年产4万吨农药整体搬迁项目”、“10000吨/年农药制剂灌装扩建项目”及“甲醛水溶液和固体废物深度处理项目”,现有工程各项目均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环保设施,满足相应标准规定要求。
二、建设单位
建设单位: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古云镇祥云街16号
联系人:潘科长
联系电话:18865296809
E-mail:zsyy98@163.com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:山东朗格环保工程有限公司
四、公众意见表见附件
附件: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公众可通过电话、传真、信函、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联系,联系方式见上文,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希望你们能积极参与该项活动,发表你们的意见,为项目的建设和控制污染献计献策。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正确的意见,将项目的环境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,实现经济效益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。
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
2021年12月8日